發佈日期:
2013-05-24
內文說明:
相關機構及人員請依照下列步驟申請文件調閱。
一、 主持人、研究委託者或執行機構須調閱機構研究及審查資料時,須填寫「資料調閱申請表」。
二、 經執行秘書簽核,承辦人即調出相關資料,在現場抄閱或影印寄予申請人員。
三、 所須之行政工本費用(郵資、影印費)由申請人員自行負擔
相關機構及人員請依照下列步驟申請文件調閱。
一、 主持人、研究委託者或執行機構須調閱機構研究及審查資料時,須填寫「資料調閱申請表」。
二、 經執行秘書簽核,承辦人即調出相關資料,在現場抄閱或影印寄予申請人員。
三、 所須之行政工本費用(郵資、影印費)由申請人員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