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誠徵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1名

日期: 
2021-08-12

※詳如衛生福利部網頁公告(連結如下),如以下資訊有異動,請以該單位網頁公告為主。

https://www.mohw.gov.tw/suc-849-12b92-1.html

 

職務名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單位: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8樓
甄選名額: 1名(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徵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應徵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擔任工作項目: 1.精神衛生業務之推動、輔導、補助及考核。
2.社區精神病人通報、管理及緊急送醫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3.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之規劃及推動。
4.精神衛生業務相關人民陳情案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1/08/11 ~ 2021/08/27
報名日期: 2021/08/11 00:00 ~ 2021/08/27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衛生福利部聘(僱)人員應徵簡歷表
報名方式: 1. 意者請於110年8月27日前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登錄履歷報名資料(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址: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檢齊本公告附檔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並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8樓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姚小姐收。信封上註記「應徵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約聘副研究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
2. 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4. 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0,901元)。
5.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 洽詢電話:(02)85907457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