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宗旨
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公共衛生」的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於專業素養外,第二專長的整合型學程學習,提升學習興趣,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學分學程規劃
1. 修畢本學分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發給「公共衛生學分學程」證書。
2. 本學分學程至少修滿課程18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九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它學分學程必修之科目。
修習課程
1. 必修課程
健康保險學(或概論)2學分或衛生政策2學分、公共衛生學2學分或預防醫學2學分、生物統計學2學分、流行病學2學分、環境衛生2學分或工業衛生概論2學分或工業衛生2學分。
2. 選修課程
公共衛生學院各系所課程(含寒暑期前往衛生機構實習)。
申請時程
依教務處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法規依據
(相關規定若有異動,以本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