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方伶同學紀念獎學金辦法

 

緣起:蘇方伶同學,台灣省苗栗縣人,原就讀本學院藥學系四年級,於七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代表該班參加全院運動會,賽程中體力不支,仍奮力完成比賽,賽後發生休克,經急救無效,終告不治,為紀念其運動精神,並獎勵體育成績優秀同學,特設置本獎學金。

 

第一條:

本項獎學金定名為「蘇方伶同學紀念獎學金」,基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由本校會計室設專戶定期存入銀行,以孳息作為獎學金。 

 

第二條:

本獎學金為學期制,自七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名額二~三名,每名參仟元整。

 

第三條:

申請本獎學金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就讀本校各學系學生。

(二)、前一學期操行、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含八十分)以上者。

(三)、前一學期曾代表學校或班上參加校際或全校運動會各項比賽,名列前三名者。 

 

第四條:

應繳證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成績單及比賽成果證明。

(三)、最近二吋半身照片二張。 

 

第五條:

申請日期:每學年第一學期十二月十日至三十一日、第二學期五月一日至二十日。 

第六條:每學年新生訓練辦理至少四小時運動安全及「急救課程」。 

第七條:本獎學金審查發放,由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併同辦理。 

第八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