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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知能研習(學術倫理)】「學術倫理的概念、原則、審議標準」
【研究知能研習(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的概念、原則、審議標準」
一、課程說明:
近年來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層出不窮,國內外學界針對此議題均非常重視,研究者的學術誠信不斷受到高度檢視,科技部亦將其列為申請計畫時的審查重點。究竟是什麼原因帶出了這些問題?有哪些學術誠信問題是我們過去所忽略的?以致於誤觸了學術倫理的界線,造成對於學界及研究者個人的傷害。
基此,教師發展中心將舉辦一系列學術倫理課程,期能藉此增進本校教職員生對學術倫理之認知與素養,以積極維護本校之學術倫理。有鑑於近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多為對相關規範的認知不足,以至於誤觸了學術倫理的紅線,因此,本次課程將邀請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孫以瀚特聘研究員,講述與教師們切身相關的學術倫理議題:學術倫理的概念、原則、審議標準,歡迎校內教師與研究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本次研習課程可認列學術倫理教育課程2小時
--依據本校教職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本校專任、專案教師、研究人員(含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以及聘任之博士後研究員、專、兼任助理)、臨床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等,須於三年內完成至少二小時研習時數,新進本校之上述人員於獲聘一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研習時數。
*本校教職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網址:
http://regulation.cmu.edu.tw/statute_detail.php?sn=1099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http://edu.law.moe.gov.tw/NewsContent.aspx?id=4468
*科技部「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https://www.most.gov.tw/most/attachments/9fd7e105-037b-4652-b983-51d339dbbb77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九款:
自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本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
請機構函送本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本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二、主辦單位:中國醫藥大學教師發展中心、學術倫理中心、附設醫院教學部師資培育中心
三、時間:108年11月7日(星期四)10:10-12:00
四、地點:立夫教學大樓6樓第一會議室
五、講師: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 孫以瀚 特聘研究員
六、參加對象:本校教師、學生、研究人員、附醫醫療人員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6日(星期三)止。
八、名額:額滿為止,10:40後恕不受理簽到與現場報名。
九、報名網址:https://webap.cmu.edu.tw/Actregister/act_detail.aspx?act=1636
(本次研習採刷卡簽到退,敬請攜帶教職員識別證)
十、議程:
時間 |
主題 / 講題 |
主講人 |
09:50-10:10 |
報 到 Registration |
|
10:10-10:20 |
致歡迎詞與介紹講者 |
教師發展中心 黃立琪 主任 |
10:20-11:40 |
學術倫理的概念、原則、 審議標準 |
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 孫以瀚 特聘研究員 |
11:40-12:00 |
Q&A時間 |
黃立琪 主任 |
12:00 |
賦 歸 Closing Remarks |
http://www.imb.sinica.edu.tw/~mbyhsun/index_c.html
十二、備註:
1.時數(研習)認證:
(學校)教師:登錄教師研習積分1分。
(附醫)醫療人員:認證本院師資培育時數-"一般醫學"2小時。
(全體參加人員):認證學術倫理教育課程2小時(以e-mail寄發研習證明電子檔)。
全程參與並完成課後問卷者,將於會後核給研習積分或時數,活動開始30分鐘後,恕不受理簽到,未全程參與者,恕不給予積分/時數認證。
2.因名額有限,如報名後不克前往參加,請透過線上報名系統或電話取消報名,避免造成他人權益受損。
※中國附醫依醫事人員師資培育暨獎勵辦法第四條第四款(102年1月2日修正公告):當年度師資培育課程如連續兩場次或累計達五場次報名而未出席者,將取消其當年度師資培育課程線上報名資格。
十三、聯 絡 人:
中國醫藥大學 教師發展中心 黃坤堆副主任、賴楷?小姐,聯絡電話:04-22053366轉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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