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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辦理「108年度教師校園法律研習」,轉發活動訊息至所屬,並鼓勵報名參加,詳如說明段。

轉知: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辦理「108年度教師校園法律研習」,轉發活動訊息至所屬,並鼓勵報名參加,詳如說明段。

 

主   旨:本會辦理「108年度教師校園法律研習」,請 貴校轉發活動訊息至所屬,並鼓勵報名參加,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1日中市教中字第1080023809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4月24日(星期三)14:00~16:00。

 三、研習地點:本會會議室(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之2)。

 四、研習講師:臺中地方檢察署林忠義主任檢察官。

 五、研習目的:

   1、協助教師瞭解校園法律問題與處理方向。

   2、培養教師法律素養及法治教育深耕。

   3、藉由法界人士之實務分析與論述讓教師了解教育現場法律問題及自身之權益與義務。

 六、報名方式:透過本會網頁右側(http://www.tccta.org.tw/school)於線上填表報名。

 七、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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