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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來函:敬請協助督促貴校教師合理使用數位教學資源並持續督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
日期 | 2016-09-09 16:52:09 | 公告單位 | 教師發展中心 | 類別 | 行政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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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
主 旨:敬請協助督促貴校教師合理使用數位教學資源並持續督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 說 明: 一、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Taiwan Book Publishers Association,以下簡稱「本會」)係由國內外12家教育圖書出版之專業出版商及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會員為國內247家出版社)共同組成,其目的在增進國內外圖書業者間之交流,並提升國人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之重視。 二、有關學校教師為教學授課需要而有利用他人之全部或部分著作內容者,或者是利用數個著作物之部分而集結成冊時,應參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頒佈之「教師著作權授課錦囊」做為因授課需要而重製之合理使用範圍依據(授課錦囊請至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960&ctNode=6987&mp=1,或至本會官網www.tbpa.org.tw「下載區」下載)。 三、有關本會會員為服務教師而提供的教師資源光碟或教師資源網站之內容(包括簡報投影片檔、教師手冊、問答題或申論題之習題解答、題庫、試題檔案、電腦單機出題系統、圖檔/表/照片、動畫/影片、試算表模板/解答等),僅供教師備課或「課堂授課」時使用。依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後段:「其約定不明之部分,誰定為未授權。」期望教師若未經取得授權,不可將其教師資源內容上傳於校內網路教學平台,或錄製於開放式課程內,供學生自由複製或下載使用。教師資源的合理使用規範請至本會官網下載「教師資源與智慧財產權」簡報檔。 四、開學將至,再次敦請貴校基於教育本業,提醒教師除傳授專業學識予學生外,亦提醒學生使用正版之教科書,切勿因影印複製與下載散播未經授權之著作,以致侵害他人著作權而觸法。 五、敬請將本函影印並轉知貴校全體教師,若需本函電子檔,請至本會官網下載,或電洽本會聯絡人:王碧珠,電話:02-23709050,e-mail:tbpa@tbpa.org.tw。 六、貴校如需進一步瞭解著作權法之相關民事、刑事責任規定,請電洽相關主管機關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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