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或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本告知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法定告知義務。
109年9月9日更新
一、機關名稱:中國醫藥大學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校為執行以下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032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036存款與匯款、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其它如緊急事件處理與聯繫、申訴與意見反應等合於本校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依法定義務須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識別財務者、C011個人描述、C051學校紀錄、C057學生(員)、應考人紀錄、C068薪資與預扣款、C071工作之評估細節、C088保險細節。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本校因執行教學、行政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限及提供學生校友服務之期間。
- 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
- 對象:國內外相關業務之機構或個人。
- 方式:本校執行教育行政校務所需將以紙本、電子或其他適當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您的個人資料於非就學期間將繼續保存於本校,作為學籍資料管理及校友聯繫、調查分析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校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在上述蒐集之目的外提供第三人或作其他之利用。基於校友聯繫調查、就業輔導、協助工作推動之目的,您得自行提供及維護離校後個人資料之正確性,由本校保有、更新相關資料,並僅供前述目的之利用。
六、您可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力:
- 請求查詢或閱覽、
- 製給複製本(依法酌收合理費用)、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
惟依相關法令規定、契約約定或本校因執行業務必須者,得不依您請求為之,本校得拒絕之。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若有上述需求,請與單位個資保護代表聯繫:https://adm24.cmu.edu.tw/announce.html。
七、您可以選擇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相關權益:
- 您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亦可能無法維護您的權益。
- 請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 若您提供錯誤、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八、為確保個資當事人權益,畢業生如不同意個人基本聯絡資料進行各項校友服務,包含校友相關活動、學校刊物與電子報寄送、校友捐款(贈)等使用,畢業後可至本校職涯發展暨校友連絡組辦理填寫「校友資料庫個人資料異動申請表」。
九、倘您未滿20歲,以上內容請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聯絡方式:406040 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
電話:04-22053366,分機: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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