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大學甄選入學招生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經『學校推薦』進入大學就讀之學生,其就讀期間,不得轉系,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有前項情況的同學,請於5月31日前向招生組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如相關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逾期不予受理,招生組預計6月提案教務會議討論,會議決議結果將在校內轉系報名前,通知提出申請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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