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費繳交申請時程公告(大學部延修生及擋實習生適用)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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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2學期開始,學分費繳交申請改為線上申請,申請單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請於規定期限內至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並繳費。
(1)大學部延修生且修課學分數≦9學分 (2)大學部被擋實習之在學生且修課學分數<9學分
請同學務必確認課表及學分數無誤後,再提出學分費繳交申請。 如有問題,請聯繫教務處各系承辦人。
學分費繳交申請流程請參附件1、學分費繳費單列印流程請參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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