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0年(109學年度)【暑修第一期選課及繳費公告】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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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9學年度)【暑修第一期選課及繳費公告】
一、暑修線上選課時間:110年06月07日10:00至110年06月08日16:00 注意事項: (一)選課前請至「課程查詢系統」查詢暑修開課之課程,學年度請選擇「109學年度」,學期請選擇「暑修第一期」,並於暑修線上選課時間內至「選課系統」線上選課。 (二)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可申請參加暑修。除有下列情形之學生,其他學生無法進入選課系統選課。
(三)、當學期正在修習之課程,只得參加第二期暑修。(線上登記時間另行公告) (四)、暑修兩期選修學分總數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學分,並不得衝堂。
二、暑修學分費繳費時間:110年06月11日14:00至110年06月20日18:00 注意事項: (一)暑修學分費每學分新台幣 2,000 元整。
(二)請於公告繳費期間於華南銀行「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 (三)各課程繳費人數未達10人不予開班,若人數不足而學生願補足10人之學分費者,始得開班,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 (四)除因課程停開外,繳費後一律不得要求退費,請同學於繳費時慎重考慮。
三、公告補繳差額課程時間:110年06月28日10:00 注意事項: (一)繳費後若該班人數未滿10人,教務處將公告需補繳差額之科目及補繳金額。 (二)請於公告繳費期限內至校本部卓越大樓10樓教務處領取補繳差額同意書並至出納繳費。
四、補繳暑修學分費差額時間:110年06月28日10:00至110年06月30日16:00 (一)繳費期限過後未補繳差額視同放棄課程,退選其選課資料且原繳交費用不予退費。 (二)若補繳差額未達開課標準,則該科目停開,停開之課程將由教務處統一辦理退費。
◎ 防疫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以電話或E-MAIL聯絡,避免前來學校。 教務處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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