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分費繳交申請改線上申請(大學部延修生及檔實習生適用)


說明

自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學分費(修課學分數≦9)繳交申請改由線上申請,申請單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請於規定期限內至華南銀行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

學分費繳交申請流程請參附件1、學分費繳費單列印流程請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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