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以「學校推薦」管道入學之學生參加校內轉系相關事宜公告


說明
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大學甄選入學招生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經『學校推薦』進入大學就讀之學生,其就讀期間,不得轉系,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有上列情況的同學,請於101年5月31日(星期四)前,向招生組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逾期不予受理。

招生組預計於6月召開之教務會議提案討論,並會在校內轉系報名前通知提出申請的同學教務會議決議。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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