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112年(111學年度)暑修第二期選課及繳費公告

日期: 
2023-06-28
類別: 
註冊課務組

【暑修】112年(111學年度)暑修第一期選課及繳費公告

一、暑修線上選課時間112年7月13日上午9點至112年7月14日下午16點止

注意事項

(一)選課前請至「課程查詢系統」查詢暑修開課之課程,學年度請選擇「111學年度」,學期請選擇「暑修第二期」,並於暑修線上選課時間內至「選課系統」線上選課。

(二)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可申請參加暑修。除有下列情形之學生,其他學生無法進入選課系統選課。

1.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

2.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

3.因修讀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所需之必修科目者。

4.因休、復學致無法於學期中修課者。

5.應屆畢業生需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三)選課結束後,如該課程選課人數未達10人,教務處將公告課程並通知選課學生前來教務處填寫「暑修課程未達10人開課申請表」,學生同意補足10人之學分費者並經核准通過後始得開班。

(四)當學期正在修習之課程,只得參加第二期暑修。(線上登記時間另行公告)

(五)暑修兩期選修學分總數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學分,並不得衝堂

 

二、暑修學分費繳費時間:112年7月2011207月24日止

注意事項:

(一)如該課程達10人,暑修學分費每學分新台幣 2,000 元整。

(二)請於公告繳費期間於華南銀行「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

(三)繳費結束後,如該課程繳費人數未達10人,教務處將公告課程並通知繳費學生前來教務處填寫「暑修課程未達10人開課申請表」,學生同意補足10人之學分費者並經核准通過後始得開班。

(四)除因課程停開外,繳費後一律不得要求退費,請同學於繳費時慎重考慮。

 

◎暑修為實體教學,相關防疫規則將依疫情及中央政策調整

◎聯絡人:註冊課務組徐先生 分機1128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