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說明與製作流程

數位標竿課程

數位時代來臨,因應世界各國數位學習發展,以及本校校區搬遷等情形,為使學生不受時、地、物影響,數位遠距教學與普及課程數位化成為學校主要推動之教學策略;

109年起校內的數位課程皆可報名數位課程評比(依校內數位課程認證規範: 全數位課程認證規範翻轉課堂認證規範),及有機會輔導您的課程進行教育部數位課程認證。

本校數位課程共有MOOCs、Moodle 平台,供教師選擇。

  • MOOCs:MOOCs主要是開放式課程形式,可開放給全校學生選讀
  • Moodle:只開放給有在選課系統中修課的學生才能觀看該課程內容

 

數位標竿課程獎勵辦法

一、授課時數獎勵:數位標竿課程(須經遠距課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正式課程) 首次開課者,授課時數以 1.2 倍計算,同一門課再次開課者不予加乘。

二、課程經費補助:首年提供2萬元補助金協助課程製作與經營,可用於聘請工讀生、購買書籍與文具 ;第二年可提供補助經費(最高1.5萬) 聘請TA協助教師持續經營課程。

三、教師評估辦法-項目加分:(分數可疊加)

  1. 校內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每門課程每人各20分
  2. 完成製作數位標竿課程(由教務處教學設計團隊協助製作),每門課程100分
  3. 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每門課程:提出申請100分、通過認證100分

  (例如:112-2學期完成一門標竿課程,並完成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因標竿課程亦屬於遠距課程,可得20+100+100=120分;若有通過認證,可再加100分)

數位標竿課程製作執行流程

數位標竿課程運作SOP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各學院教學設計師窗口 (聯絡我們)